國立臺灣海洋大學HI BIKE借還站、停放位置及連絡人員
HI BIKE借還站設置點 |
受理單位 |
連絡人 |
校內分機 |
自行車停放位置 |
備註 |
★男一舍 |
男一舍櫃檯 |
李文宏先生 |
81100 |
男一舍前走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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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行政大樓 |
事務組 |
工讀生 |
1115 |
行政大樓1F走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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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院 |
工學院駐警隊 |
駐警人員 |
1133 |
工學院1F走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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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活動中心 |
校安中心 |
樓教官 |
1054 |
活動中心1F穿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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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一、借用時間:
(一)正常上班日08:00~17:00
(二)星期六、日10:00~17:00
(三)借還點”★”註記說明
1. 「男一舍」配合櫃檯值勤時間,上班日為09:00~17:00
2. 行政大樓星期六、日借還受理,請洽濱海校門值班室工讀生
二、以下路段校區道路較陡或高低起伏較大路段,請採牽車步行方式
(一)男一舍前
(二)男二舍前
(三)人社院至夢泉商場路段
(四)食品科學館至網球場路段
(五)夢泉商場週邊路段
三、以下路段來往車輛多、車速快務必小心騎乘
(一)舊北寧路
(二)濱海公路
(三)工學院校門前
四、借還規定
(一)每人限借1輛,但有家長陪同之學生至多可加借2輛。
(二)借用時間2小時內免收費用,第3小時收費30元,每日至多借用3小時(公務使用不在此限),超過者停止借用權二個星期。
(三)為維護自身的安全,借用人於校外騎乘自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,注意行車速度與安全,如有違反交通規定,發生意外由借用人自行負責。
(四)借用人歸還自行車時,應以原狀歸還(含配備),如不當使用致故障、毀損,需依實際修復費用賠償;如遺失或毀損程度嚴重致無法修復時,則須照原價賠償,如需借用打氣筒請洽各租借點聯絡人。
(五)借用逾2小時者,請洽事務組劉先生(校內分機1116)辦理繳費事宜。
【法令規章】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樂活自行車借用要點(1051123)
【作業程序】
HI BIKE 自行車借還系統流程圖
【聯絡窗口】☎1116 劉先生